工伤认定申请快超时限了?别急,防疫期业务办理已相应调整

2020-03-22

连日来,我市各级工伤保险部门接到不少用人单位电话,咨询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受疫情影响即将超过法定时限或已经超时限的问题。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用人单位释明:在省、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当事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到期的,视为不属于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用人单位均对该政策表示赞赏,也消除了自身对于超出法定时限的担忧。

对此,无锡人社还专门发了一则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服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人社部、省人社厅、无锡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和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工伤保险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江苏省、无锡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当事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到期的,视为不属于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江苏省、无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二、对已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中止工伤认定,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三、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不计入劳动能力复核鉴定、再次鉴定申请期限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限内。


  四、近期原则上暂停各类工伤保险业务现场办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报QQ、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报系统等线上平台办理。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先电话咨询和预约,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服务大厅办理,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五、对参与疫情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工伤保险部门已经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主动提供工伤保险便捷服务。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目前,无锡人社工伤保险部门已为涉疫业务开辟24小时绿色通道,全面梳理春节前已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改变调查取证模式,调整双方调解时间,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的案件延期、超期等情况,及时做好案件中止及送达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工伤权利。此外还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不见面办理机制,推出线上办、邮寄办、错峰办、延时办,科学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所以,请大家放心,疫情期间,工伤保险不打烊!


那么,对于群众特别关心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问题,会不会有什么变化,有没有应急措施?别担心,我们也考虑到了!


为确保防疫期间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权利不受影响,无锡市社保中心推出疫情期间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不见面办理举措:

一、首选网上办


对于申请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进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首页,选择“单位登录”,通过CA证书进行认证后点击“工伤保险”,选择“5-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或“5-10级医疗补助金申请”,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申请,审核结果通过网上渠道直接反馈用人单位。


二、实行邮寄办理


对尚未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的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可通过对应区社保办事处工伤保险待遇预审QQ号(或群号),上传拍摄或扫描的申请材料并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对应办事处网上初审后会通知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7个工作内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通过网上反馈或邮寄送达。


三、非急业务推迟办


在短期内不影响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权益利益的业务,如小额工伤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

来源:无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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